2024年6月03日-6月07日开庭公告
1.我院定于2024-06-04 10:00:00,在我院八百垧法庭公开审理(2024)黑0605民初582号案件。
2.我院定于2024-06-05 9:00:00,在我院八百垧法庭公开审理(2024)黑0605民初570号案件。
3.我院定于2024-06-04 09:30:00,在我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2024)黑0605刑初54号 被告人苍庆生危险驾驶罪一案
4.我院定于2024-06-04 010:30:00,在我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2024-06-04 10:25:00(2024)黑0605刑初52号 被告人焦万才盗窃罪一案
5.我院定于2024-06-04 11:00:00,在我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2024)黑0605刑初51号 被告人陈长春盗窃罪一案
如需预约旁听线下庭审,请拨打电话0459-8886018查询预约。
以上开庭信息为提前整理形成,由于案件审理过程中可能遇到调解、撤诉、延期审理等特殊情况,开庭时间有时会进行排期调整,若届时与实际开庭时间、地点不符,以实际情况为准。
一、旁听庭审注意事项
1.请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身份核验后方可进入。
2.接受人身及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法律明确规定的违禁物品,以及性质不明的液体及胶状、粉末状物品进入法庭,以免危害到庭审安全。
3.进入法院后请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活动,禁止随意出入法院办公场所。
4.遵守法庭规则: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鼓掌、喧哗;(二)吸烟、进食;(三)拨打或接听电话;(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
二、以下人员不可参与旁听庭审
(一)证人、鉴定人以及准备出庭提出意见的有专门知识的人;
(二)未获得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
(三)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人;
(四)醉酒的人、精神病人或其他精神状态异常的人;
(五)其他有可能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人。
红岗区人民法院在此提醒大家,请各位前来旁听庭审的人员,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