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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岗法院举办新闻发布会 发布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23-05-19 14:20:25




    近日,红岗法院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红岗法院行政庭(综合审判庭)庭长王丽丽介绍了红岗法院涉环境资源案件审理情况及相关工作做法。

    王丽丽介绍,三年来,红岗法院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20件。其中,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2件、涉环境资源民事案件18件。

    在案件审理中,红岗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践行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理念,全面实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归口审判机制。在环境资源刑事审判方面,坚持依法从重惩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犯罪行为,注重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厉打击辖区内滥伐林木、污染环境等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切实保障了辖区生态环境安全。在环境资源民事审判方面,深入贯彻民法典绿色条款,注重畅通司法救济渠道,妥善审理油矿与耕地、草场、林地、渔业等环境资源保护相关的物权、合同和侵权案件,积极探索创新生态环境修复履行执行方式与生态环境破坏预防机制,实现了部分类案同比受案数大幅度下降的良好效果。同时,大力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公益诉讼审理中落实七人合议制,充分保障了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诉权;积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加大对乱占耕地建房、采矿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中金钱给付义务的强制执行力度,为行政机关破解生态环境保护执行难问题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

    下步工作中,红岗法院经结合辖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点多面广、类型复杂等特性,将专业化建设作为着力点,扎实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机制创新,推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是将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与诉源治理工作相结合,引导群众在发生争议后就近到“法官驿站”进行咨询和诉前调解,同时针对审理破坏环境资源案件中发现的问题,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对相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书,并积极组织开展跟踪回访,帮助企业强化环境污染风险排查和源头治理。

    二是充分发挥村委会参与调解作用,根据环资侵权案件多发在村民与周边企业或者村民邻里之间的特征,开展“法院+村委会”联合调解模式,在充分释法明理、答疑解惑的基础上,联合村委会干部为案件双方耐心做调解工作,坚持法理与情理并用,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妥善解决纠纷。

    三是不断拓展环境资源审判区域合作机制,在准确把握司法权边界的前提下,与环保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等行政执法机关开展实务座谈,针对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专业问题及时进行沟通联络,进一步强化执法司法衔接和协调。

    四是在“6.5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时间节点,在辖区人流密集区域集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同时,通过公众开放日、邀请庭审旁听、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展示环境司法保护成果,增进社会公众对环资审判的了解,提升环资审判的公信力和影响力,营造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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