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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25日-9月28日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2 15:40:07


    红岗区人民法院2023年9月25日-9月28日开庭公告

    1.我院定于2023.9.27 9:00在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2023黑0605民初769号买卖合同纠纷,温州泉通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白波

    2.我院定于2023.9.27 13:31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2023黑0605民初1069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王海、柴大伟

    3.我院定于2023.9.27 15:01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2023黑0605民初1115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分公司、车仁锐、董文喜

    4.我院定于2023.9.28 9:00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2023黑0605民初870号教育培训合同纠纷,大庆市油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孙继新、苏凤娟

    5.我院定于2023年9月27日09:00-10:00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2023)黑0605民初1108号 民间借贷纠纷 刘海军原告  王大军被告

    6.我院定于2023年9月25日10:00-10:00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2023)黑0605民初104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大庆铭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原告 尹德福 被告

    7.我院定于2023年9月25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一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2023)黑0605刑初87号被告人李彦波、盗窃一案;(2023)黑0605刑初88号被告人王大全、盗窃一案;(2023)黑0605刑初89号被告人李晓花、李连华、盗窃一案。

    如需预约旁听线下庭审,请拨打电话0459-8886018查询预约。

    以上开庭信息为提前整理形成,由于案件审理过程中可能遇到调解、撤诉、延期审理等特殊情况,开庭时间有时会进行排期调整,若届时与实际开庭时间、地点不符,以实际情况为准。

    一、旁听庭审注意事项

    1. 请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身份核验后方可进入。

    2. 接受人身及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法律明确规定的违禁物品,以及性质不明的液体及胶状、粉末状物品进入法庭,以免危害到庭审安全。

    3.进入法院后请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活动,禁止随意出入法院办公场所。

    4. 遵守法庭规则: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鼓掌、喧哗;(二)吸烟、进食;(三)拨打或接听电话;(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

    二、以下人员不可参与旁听庭审

    (一)证人、鉴定人以及准备出庭提出意见的有专门知识的人;

    (二)未获得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

    (三)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人;

    (四)醉酒的人、精神病人或其他精神状态异常的人;

    (五)其他有可能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人。

    红岗区人民法院在此提醒大家,请各位前来旁听庭审的人员,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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