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法院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公告》安排,体能测试已经结束,现进入笔试环节。请考生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参加考试,具体通知如下: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6月21日(星期三)9:00—11:00
地点: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法院 一楼公判审判庭
二、相关要求
(一)考生应于当日8:30前到达考点。
(二)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不可以电子身份证代替)参加考试,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座位号详见附件1。
(三)请考生提前15分钟入场完毕,迟到考生责任自负。开考后30分钟不得入场,距离考试结束不足30分钟方可离场。
(四)考生应自备黑色字迹签字笔或钢笔。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带入座位,已带入考场的应按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考试期间发现随身携带上述设备的一律按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五)考生务必诚信应考,遵规守纪。
(六)考试期间,考生须按照公布的座位号对号入座,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反,取消考试资格。
咨询电话: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法院 0459—8886069
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法院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