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4日,红岗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民庭庭长邱剑作为发言人,推介《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相关内容及红岗法院宣传和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具体情况。
《家庭教育促进法》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是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的法治体现,也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法治保障。邱剑就《家庭教育促进法》中的重点条文进行了讲解,提到在《家庭教育促进法》中细化了监护人在家庭教育中的职责,明确了家庭教育缺位,监护人将受训诫,“双减”明确入法,以及防治家庭暴力等法律规范的重要内容。
在《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之初,红岗法院组织四名干警来到红岗区红卫小区,开展宣讲活动。干警通过对《家庭教育促进法》讲解,向参会家长宣讲父母应当树立家庭是未成年人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以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
红岗法院在案件办理中大力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民事审判庭王晓静法官在审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时,发现作为未成年人的原告的母亲对子女的家庭教育责任履行不当,向其发出了红岗法院首份《家庭教育令》,责令其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多与子女沟通,充分关注孩子的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切实保障子女在父母双方不缺位的关爱下健康成长。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正式实施,使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到“国事”,我国进入“依法带娃”时代。在以后的工作中,红岗法院将与社区、学校、妇联一道共同努力,协同开展家庭教育宣讲服务活动,定期进行法律培训和送法进社区、进学校等系列活动。同时,在案件审理中,遇到不负责任的监护人时,将及时予以制止、教育,并采取相应措施,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