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红岗区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保护环境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在第51个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我们相聚在此举行“6·5世界环境日”新闻发布会。首先,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我院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习近平总书记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以宽广的全球视野、深厚的民生情怀、强烈的使命担当,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建设美丽中国,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指明了方向。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着眼我省发展全局,提出了建设美丽龙江和生态强省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好省、市、区委要求,我们法院必须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积极发挥审判职能,全面提升司法保障能力,为努力建设生态和谐、清洁美丽的红岗区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向大家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我院审理环境资源类案件情况、典型案例及主要工作经验。
一、辖区案件类型
我院共受理环资类案件364件。涉及环境资源的案件类型主要案由有供用热力合同纠纷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其中,供用热力合同案件主要是热力公司与辖区居民之间因供热是否达标问题产生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主要是油田公司采油井与周边群众耕地之间,因油井管线泄漏或降雨排水问题引发纠纷。
二、典型案例
岳某诉大庆油田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本案中,主办法官首先对损害发生地的现场环境包括地理位置、损害面积、油井位置及排水设施等关键信息进行实地勘察,同时加强与环境资源相关部门沟通,对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土壤污染专业问题进行咨询,在法官充分释法明理、答疑解惑的基础上,坚持法理与情理并用,最终妥善的解决了双方纠纷。
三、工作经验及亮点
(一)成立专门审判团队。考虑到案件的重要性和特殊性,我院在民事、刑事、行政庭室中选拔经验丰富、业务水平突出的员额法官组成专门的审判团队,提升案件审判质效。
(二)做好案件现场勘察工作。环境资源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复杂,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往往无法还原案件事实。因此,我院加强案件的实地勘察工作,对损害发生地的现场环境包括地理位置、损害面积、油井位置及排水设施等关键信息进行勘察,现场对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以及关联程度大小进行深度研判,为厘清案件事实奠定基础。
(三)发挥村委会参与调解作用。结合环境资源侵权案件多发在村民与周边企业或者村民邻里之间的特征,我院在审理工作中积极开展“法院+村委会”联合调解模式,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在办理本村公共事务和调解邻里纠纷的作用,在法官充分释法明理、答疑解惑的基础上,联合村委会干部为案件双方耐心调解做工作,坚持法理与情理并用,能够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妥善解决纠纷的。
(四)加强与环境资源相关部门沟通。由于环境资源案件往往涉及领域广、专业性强,法官对专业知识的学习与理解有所欠缺,对此我院进一步加强了与政府环保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等环境资源管理单位的沟通协调,针对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专业问题及时进行咨询,借助对口部门的专业分析来提高办案效率。
(五)加强环境资源普法宣传。在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后,我院法官会以该案为契机,针对涉及到的法律问题进行释法说理,特别是在涉及群众较多的供用热力合同纠纷和涉及土地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法官针对供热和土地资源保护的相关规定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使参加庭审的居民和企业更加明晰了环境资源保护责任和义务,提升了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避免类似纠纷的发生。
最后,真诚的希望各界朋友,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支持红岗区人民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共建清洁美丽红岗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贡献我们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