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以下简称《反有组织犯罪法》)于2021年12月24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表决通过,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为全面理解和把握《反有组织犯罪法》的主要内容,2月17日,红岗法院组织刑庭全体干警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副院长唐洪旺参加学习,刑庭庭长周文辉领学。
《反有组织犯罪法》共九章七十七条,包括总则、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等内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出台,对于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意义。
刑庭庭长周文辉介绍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出台背景及主要内容,逐条领读了法条内容,结合以往办理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实践经验,对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并和与会干警进行了讨论交流。
副院长唐洪旺在交流中提到,要进一步加强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学习,深刻理解条文内容,把握立法原意,按照上级要求加大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知晓度,将学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打好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持久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