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胜利(化名)是大庆市某公司的员工,2021年12月,公司派遣其到海南出差,订好机票后,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他到医院进行了核酸检测。可到了机场,却被告知因核酸检测报告单上未盖医院公章,不能确定真伪,从而无法登机。
没办法,徐胜利只能办理了改签,然后又到医院重新进行了核酸检测。出差回来后,徐胜利觉得,是医院工作疏忽,导致他不仅耽误了时间、推迟了出差,同时也让他遭受了一定的经济损失。越想越气的徐胜利一纸诉状将医院诉至红岗法院,要求医院赔偿其机票改签费、核酸检测费、往返交通费、误工损失费共计3421元。
看到案卷后,承办法官黄玉玲认为,此案虽然标的额不大,但涉及到疫情产生的纠纷,应该予以特别重视,她马上联系医院负责人了解相关情况。医院负责人在电话中表示,医院确实存在一定的工作疏漏,为此也感到十分抱歉,愿意给徐胜利一些经济赔偿。黄玉玲随即联系徐胜利,转达了医院的想法和歉意,看看他能不能与医院达成和解。
没想到,通情达理的徐胜利主动提出,在疫情防控中,医护人员付出是最多的,也是最辛苦的,工作繁忙中难免出错,当时就是觉得委屈,想要个说法,才起诉医院的,现在医院表达了歉意,自己心里平衡多了,经济赔偿就不要了!
当天下午,徐胜利来到红岗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黄玉玲再次向他转达了医院的歉意,并对他理解医护人员和医院的做法表达了感谢和敬意。
法官提醒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当下,出行前一定要充分了解好疫情防控政策,提前做好相应准备,以免耽误时间、耽误出行。如因疫情防控产生纠纷,请多一份关心、多一份理解,共担风险、共渡难关,为疫情防控助力,为社会和谐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