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开庭开到了医院里
这是啥情况
12月20日下午
伴随着清脆的法槌声
一起特殊的服务合同纠纷案
在医院的临时法庭内开庭进行了审理
被告郑某在老年公寓托养,但是,在托养期间,郑某因各种原因拖欠托老费,经过一年多时间也一直未给付。老年公寓多次向郑某索要无果,无奈,诉至红岗法院要求郑某给付托老费,并解除双方签订的养老机构服务合同。
案件到了刘伟法官的案头时,刘法官随即联系郑某,想获得更加完整详实的信息。随即得知,郑某现在因病住院,行动不便,到法院开庭确实存在困难。为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刘法官主动提出到医院开庭解决双方的纠纷,积极与双方沟通后,双方均同意第二天在医院开庭。于是,刘法官在病床前进行了一场特殊的庭审。
医院得知这一情况后,也积极帮助解决开庭处所、临时法庭布置、被告卧床出庭等事宜。狭小的病房内,一张病床、两张小桌,组成了一个简易的临时法庭,虽然简陋,但刘法官仍然一丝不苟的按照诉讼程序主持了庭审活动。
开庭过程中,刘法官倾听了双方诉求,归纳了争议焦点,组织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分别为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特别对病床上的郑某,耐心地与他进行沟通,充分听取了他的答辩和质证意见。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在相互体谅对方实际情况后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
此时,病房外早已聚集了好多名好奇围观的群众,他们也都是第一次看见法院开庭还能进病房的。法外亦有温情,办案应有温度。法院的便民开庭为原、被告双方提供了便利,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一直是人民法院始终如一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