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廉洁诚信,秉公判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人民陪审员宣誓誓词
4月27日,时值《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颁布三周年之际,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法院组织人民陪审员面对国旗庄严宣誓。
人民陪审员与两名法官组成合议庭参加庭审
2018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专门法律。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颁布三周年,让我们一起听一听红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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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张秀连
经人大的批准,我很荣幸能够成为红岗区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我是一名退休工人,学法普法是我的愿望。在陪审工作中,我对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有了新的认识。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有利于维护司法公正,增强司法活动的透明度,提高司法裁判的公信力。法律赋予人民陪审员与法官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人民陪审员是不穿法袍的“法官”,既是一种荣誉,也承载着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和一份神圣的使命感。我一定要不断加强学习,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从知之较少逐渐达到知之较多,切实做到从无知到有知,要有严格的自律意识,严守审判秘密,不做违反道德规范、违反法律的事情,承担起人民陪审员的职责,做一名称职的人民陪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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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孙彦红
2020年12月8日,我第一次以一名人民陪审员的身份参加了一起关于土地纠纷案件审理。在我看来,一次陪审的经历,远远胜过十次法制宣传,通过陪审,我学会了用法律的理念、思路和方法思考问题,而且会将自己的感受和收获向身边的人广泛传播,从而减少公众对司法的猜疑、不满和误解,增进对司法的信任、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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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杨柏艳
刚刚被任命为光荣的人民陪审员时,我带着对案件强烈好奇心和对自己法律知识有限的担忧,怀揣着忐忑的心情参加了第一次陪审。
案件的案由是民间借贷纠纷,原、被告双方是多年的朋友,原告是委托代理人出庭。原告代理人叙述:被告从原告处借款五万元并出具欠条,约定了还款期限和利息。被告答辩称:他已经将五万元还给原告,因为关系太好出于信任,就告诉原告把欠条撕了吧!被告在还款后并未取回欠条。他觉得如果再还一次欠款实在是太冤枉了。原告在举证时拿出了欠条原件,被告也承认是他亲笔签名。
庭审中,法官严肃认真地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审判流程清晰,在双方言语激烈时严厉制止、把控全局,让我心生敬意。听完双方陈述时,因为我对法律知识的欠缺,觉得原告说到有理,被告又让人同情,不知该如何是好。在向法官请教和沟通后,我明白了法庭是讲究证据的地方,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法院审理案件的基本准则。
这就是我第一次参加陪审案件的经历,让我印象深刻,久久不能忘怀。我在心里暗暗鼓劲,一定要多学习法律知识充实自己,帮助有需要的人,做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