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红岗区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机动车数量迅猛增长。机动车的使用在给我们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各类机动车交通事故也呈高发态势,给人们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损害。
2021年4月20日,红岗区人民法院召开了有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审理情况的新闻发布会,民庭庭长邱剑代表红岗法院发布了自2019年以来全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审理的基本情况,分析了该类案件的基本特征,向参会人员介绍了本院在审理该类案件的做法措施。
2019年至2021年,红岗法院共受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221件,其中2019至2020年102件,2020年至今119件,相较于2019年以前,近几年该类案件存在以下特征:一是多数案件发生大部分均因驾驶员法制观念淡薄,不能文明守法驾驶致使案件数量有增长的趋势;二是审理难度不断加大,多数案件都涉及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多数不愿意调解,多数案件均以判决结案,调解率低;三是案件审理周期长,该类案件中因伤残等级、财产损失数额等需鉴定事项较多,重复申请鉴定情况较多,致使审理时间延长。
红岗法院在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时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大部分当事人矛盾冲突尖锐,为了把促进和谐、案结事了,办理该类案件要,均以调解优先,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加强调解工作的开展,最大限度的化解矛盾。
二、加强与交警队、保险公司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多方联动,为当事人维权营造良好环境,确保交通事故发生后,在这些部门办理时,都能力争在自己的工作中将纠纷化解,避免所有矛盾最终都集中到法院。
三、通过对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案件审理,对涉案当事人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普法宣传,使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更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更重视自身安全驾驶意识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