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岗法院立案庭受理两件邻里之间“跑水”侵权的案件,红岗法院立案庭庭长荆亚坤在立案前,积极走出去,进行诉前调解,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如今,两件“跑水”侵权纠纷均在诉前得到圆满化解。
第一件案件发生在红岗区杏树岗镇丁家窑屯,原告李某说去年雨水大,被告孙某和刘某为了泄掉大棚积水,挖开了排水渠泄洪。导致李某树木受淹。两被告不同意赔偿,于是老李将两被告告上了法庭。荆亚坤接到起诉状后,认为本案可以充分了解情况后进行调解,于是荆法官先后两次到现场了解情况。
在现场勘察中,荆亚坤发现了本案的蹊跷之处,原来,从地势来看,老李家的林地地势较高,老孙和老刘家的大棚地势较低,如果真是跑水也不可能从低处往高处流,而且从大棚周边地里残留的玉米秸秆来看,根本不像被水淹过的样子。
经过对李某深入的了解和调查,荆亚坤了解到了事情的真相。原来,老孙和老刘去年确实挖开了水渠泄洪,但是水并没有真的流到老李家林地,没有造成什么损失,老李对此事耿耿于怀只是觉得老孙和老刘没有征得他的同意,他们的行为冒犯了他。一直心里不痛快,于是,有了本案开始的诉讼。
了解到真实情况后,荆亚坤耐心细致地做老李的工作,从他的主张无法得到支持的角度出发,从乡里乡亲应该互相体谅角度展开,最终老李同意撤回起诉,老孙和老刘也表示再也不会犯类似的错误了,就这样,一起发生在同乡之间眼看就要对薄公堂的诉讼案件通过两次调解得到了化解。
另一件案件,发生在红岗区的居民小区中,原告李某下班回家后,发现家里棚顶、墙壁、被褥及地板等都被水泡了,遂到楼上金某家讨说法,金某认为跑水是因为下水堵了不是他一家造成的,对李某造成的损失不予赔偿,双方对此事多次进行交涉无果,李某一气之下将金某告至法院。自此,楼道里往日的见面热情变成了尴尬冷清。
红岗法院收到李某的起诉状后,荆亚坤本着为双方当事人考虑原则,先予对双方进行调解。劝说双方两家人是邻居,要换位思考,这类案件诉讼通常需要鉴定,败诉方需要承担很大一笔费用,劳神伤财,如果双方互相让步,则纠纷能很快解决。经过荆庭长的多次劝说,金某与李某同意在法院组织下进行调解,李某同意把赔偿款降至4000元,金某也同意赔偿,但认为漏水是因为下水道被堵不是他一家造成的,楼上也要承担责任。荆亚坤挨家挨户上门找楼上的四家一起组织进行调解。到达现场进行集体调解后,四家同意平均分摊赔偿款,至此李某得到了满意的赔偿款,邻居们也握手言和没有伤了和气,同楼住户又恢复了往日的欢笑和谐。
“远亲不如近邻。”邻里相处,摩擦不可避免,对于此类纠纷,如果用硬性的裁判,必然会激化矛盾,也不利于社会关系的弥合。红岗法院不断加强诉前调解力度,发挥“枫桥经验”,注重在解决纠纷的同时,修复社会关系,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为民解难,真正做到了用心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