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交通肇事案件,承办法官王升获赠锦旗。
简要案情
2019年11月,被告人曲某驾驶小客车,拉乘张某等六人与王某驾驶的小轿车相撞,事故导致小客车乘车人张某当场死亡,乘车人周某、吕某、李某受重伤,双方车辆受损。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曲某承担此起事故的主要责任,王某承担此起事故的次要责任,六名乘车人无责任。
矛盾升级
立案后,张某近亲属、周某、李某、吕某分别向本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曲某对民事部分责任进行赔偿,原告人方合计索赔死亡赔偿金、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160多万元。按照责任划分,曲某需要承担100多万元。该案承办法官王升在了解案情后,主动与被告人和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做沟通工作。经了解,被告人曲某与其拉乘的乘车人系同村村民,是在一起出去务工途中发生的交通肇事,现曲某已50多岁,无固定职业,家庭经济困难,原告人均是家中的主要劳动力,因此起事故导致无法务工维持生计。同时,曲某没有购买乘车人相关保险,所以,曲某没有能力由个人承担高额赔偿,后双方因赔偿数额争议较大,均不同意调解。
耐心调解
面对高额索赔,曲某早已放弃了调解的想法,但法官王升并没有放弃继续做双方调解工作,多次组织双方庭前调解及交换证据,进一步了解原告人方实际损失,以及被告人曲某的给付能力。鉴于该案当事人都是同村邻里,平时都是好友且是一同务工的工友,对各家的生活水平条件都有所了解,王升法官准备以此为出发点,逐一与原告人方做沟通调解工作,释法析理。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被告人曲某与被害人张某近亲属,以及被害人周某、吕某、李某达成和解协议,并按照和解协议约定,被告人曲某赔偿张某近亲属6万元,赔偿吕某9万元,赔偿李某3万元,赔偿周某5000元,此次交通事故民事部分一次性了结,互不追究。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某的近亲属、吕某、李某、周某出具谅解书,对被告人曲某表示谅解,请求法院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并撤回附带民事起诉,本案民事部分终结。
案件终结
百万的高额索赔,最终在法官王升的耐心、细心沟通调解工作中,以合计185000元的数额,化解了同村村民之间的矛盾纠纷,同时,原告人各方均表示对被告人曲某的谅解。双方达成和解后,曲某对法官王升说到,这是我怎么也想不到的结果,我已年入半百,面对高额的索赔,对今后的生活本已放弃了希望,是你化解了我与邻里之间的纠纷,让我对今后的生活看到了新的希望!被告人曲某还表示,因为自己的违规驾驶,给双方家庭都带来了困难,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承办法官的专业庭审、耐心调解、热心释法表示感谢与敬佩,特此为法官送上锦旗。
每一面锦旗的背后都饱含着人民群众对法院的信任,群众的肯定就是前进的动力。红岗法院将始终秉承司法为民宗旨,聚焦”我为群众办实事“,切实把教育整顿的成果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效果,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