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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丨解决“鸠占鹊巢” 看红岗法院执行法官巧腾房

发布时间:2021-04-08 15:03:34







    “带着对贵单位的崇高敬意和无限感激,我向你们表示忠(衷)心的感谢,感谢贵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和执行局孟法官的关心和帮助。”这是申请执行人周某写在感谢信中的一段话。

    案情回顾

    周某与武某是房东和租户的关系,起初,武某一直如期交纳租金,但疫情开始后,武某就一直拖欠租金,周某考虑到疫情期间挣钱不容易,也没有催促。转眼间,租金已欠付13个月,周某开始三番五次催促,但武某不予理会。无奈之下,周某一纸诉状将武某告上法庭,请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武某支付房租、水电费。后经红岗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武某搬出该房屋,武某向周某支付租金4620元。但武某并末依约履行,周某遂向红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耐心“话聊”

    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法官孟庆达第一时间与武某取得了联系,武某承认其在租赁合同到期后没有返还该房屋,且欠付租金。但武某解释道,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双方因为租金的事情多次发生过激烈争吵,民警和居委会工作人员也多次到场调解,但均未奏效,经过多次“交锋”,他不甘心就这样算了。至此,孟法官明白了,双方矛盾的核心是存在误解,进而导致矛盾加深恶化。

    弄清情况后,孟庆达法官多次与双方联系,在沟通过程中说清了症结所在,都是一时激动说出了让对方难以接受的话语,其实都不是有意而为之,并没有什么不可调和的矛盾。同时,孟法官也告知武某,如其拒不履行义务,可能承受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后果。武某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是导致该纠纷的主要原因,表示愿意主动返还房屋,并支付拖欠的租金。孟法官迅速指定了交房、付款的日期并取得了双方的一致确认。

    顺利执结

    但还是发生了意外,在指定交房日的前两天,武某因病突然住院,其准备的租金也被用于交纳住院费了,他也不能到场交付房屋了。武某主动向孟法官告知了情况后,孟法官询问其是否能够安排他的亲属代为腾退房屋、支付租金,武某当即表示同意,并马上安排妻子予以落实。后武某的妻子提前一天将房屋钥匙和租金交到法院,次日孟法官带领其执行团队在居委会工作人员见证下,由周某亲自开启房门,共同进入室内,查看清点屋内物品设施的状况。经周某确认后,该房屋完好如初,他高兴地接收了房屋,并收取了拖欠的租金。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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