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第7个国家宪法日,红岗法院组织开展宪法日宣誓活动,激励和教育干警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
上午9时,奏唱国歌后,在红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文革的领誓下,全体员额法官身着法袍,高举右手,庄严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宣誓活动后,法官们纷纷表示,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是一次精神洗礼,也是一次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的再教育、再激励,今后工作中,将恪守宪法原则,履行宪法使命,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行使国家审判权,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廉洁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