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上午,红岗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审议了红岗法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情况的报告。红岗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董庆杰代表红岗法院作报告。
董庆杰围绕全面推开四项基础性改革和深化落实其他各项改革进行报告:在全面推开四项基础性改革方面,即全面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推进法官职业保障改革,全面推进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在深化落实其他各项改革方面,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推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行多元化纠纷解决和繁简分流机制,推行内设机构改革。同时还汇报了当前司法体制改革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区人大常委会在听取报告后,充分肯定了区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取得的成绩,并针对问题提出了审议意见:一是提高司法改革认识,增强改革担当,扎实推进司法改革向纵深发展;二是提升司法改革成效,进一步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完善相关配套机制,确保司法改革取得实效;三是加强法院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队伍配置,做好人员分类管理,落实相关工作待遇,促进权责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