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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不求人】 用践行擦亮我们的承诺

发布时间:2019-07-03 16:43:31



    “您好!我是红岗区人民法院民二庭的庞春艳法官,请问您有什么事情?”面对繁忙的审判工作,每天响个不停的电话已成为常态,好像有点眼熟的电话号码并未引起庞法官过多的注意,但熟悉的声音让她反应过来,这不是自己承办案件的当事人,而是自己的老同学苏某,简短的寒暄之后,苏某说有事相求。原来苏某的亲戚因交通事故产生纠纷而诉至法院,得知案件的承办人是自己的老同学,苏某动起了心思,她委婉的向庞法官提出,能不能加快一下办案速度,最好再帮助亲戚多获得一点赔偿。

    原来如此!多年的法官工作,这样的电话接到过很多次。无奈的苦笑之后,庞法官语重心长地告诉苏某,由于这个案件涉及到法医鉴定,所以办案时间会有些长,但她已经与鉴定部门多次沟通,希望他们能在保证鉴定意见准确的前提下提高一下效率,自己也希望不用扣除审限就能在办案时限内把案件审理完毕。接着,庞法官严肃地告诉苏某,因为今天的通话,自己有可能会成为本案的回避对象,如果变更了承办法官,其他承办法官需要重新了解案情,案件的审理时间可能会更长,那样的话,你反而帮了亲戚的倒忙,况且赔偿标准都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法官只能依法核算,并没有什么可以随意操作的空间,找不找人,求不求人,认不认识熟人,对案件的审判结果没有任何影响。

    在后来的同学聚会上,苏某惭愧的感概道:“自己的思想还停留在多年前‘熟人好办事’的阶段,差点‘好心’办了坏事,‘打官司不求人’真的不是一句口号啊,自己也应该更新一下观念,这样的蠢事可再也不能干了!”

    在民二庭的全庭例会上,庞法官声情并茂的讲述了这件事,大家纷纷有感而发。“很多当事人托人找关系,都是想让案件快点办结,‘迟到的正义非正义’,如果我们能兼顾了公平与效率,不仅公平公正,而且快速高效,老百姓还有必要再‘求人’吗。”“人在不明所以的情况下,就容易胡思乱想,进而产生托人、求人打听案件的想法,这就要求我们让当事人时刻了解案件的进展阶段,有了明确的心里预期,自然就不想去‘求人’了。”“有些当事人求人的目的并不怎么光明正大,而是为了谋取一些不当的利益,产生这个想法的最大原因是对法律法规的无知,是对法治的不信仰,这就要求我们做好法律释明工作,让当事人知道求不求人都不会影响审判结果,让老百姓相信‘不求人能打赢官司’。”你一言我一语之中,大家已经把“打官司不求人”的庄严承诺根植于思想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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