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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到法院办理房产继承

发布时间:2019-03-19 10:27:03


    人去世后留下来了房产,这套房产肯定是继承者争夺的对象,其中每个符合继承条件的人都想要争夺到更多房屋的份额。因为房产继承产生纠纷的时候,就需要法院来进行处理、分配,以让事件最终落幕。

    如何到法院办理房产继承

    因房产继承纠纷才需要去法院办理诉讼。

    因遗产继承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遗产继承纠纷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不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房产继承纠纷的管辖法院包括:

    1、被继承人(即去世的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院,有经常居住地且能够证明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2、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即如果被继承人在多个行政区域内均有遗产,需根据遗产在各个行政区域的分布情况,确定由主要遗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房产继承诉讼需要准备的证据材料

    1、当事人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如户口簿、单位或居委会证明);

    2、证明当事人是合法继承人的、应当提交结婚证、户口簿或者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精神病人的,应当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5、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

    6、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亲属关系证明;

    7、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外籍继承人需要提供经过公证书予以认证;

    8、被继承的房产证(产调信息、有无抵押的证明)或其他证明文件;

    9、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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