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二巡查组一行7人到我院对“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巡查指导。本次巡查由最高法院执行局复议监督室主任刘少阳带队,省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副主任陈学民、大庆中院执行局长谢洪程等陪同巡查。红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文革、副院长李学珍、执行局长孙靖松参加了巡查座谈会。
座谈会上,刘文革院长代表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对最高人民法院巡查组以及省高院、市中院两级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接着刘文革院长向巡查组做了汇报,主要针对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情况、代表委员关注案件的办理情况、信访工作机制落实及信访化解情况、执行人员结构化、团队化运行情况、执行宣传情况、第三方评估机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等六方面工作做了全面汇报。巡查组还就人大代表联络、信访案件办理、第三方评估机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深入详细的询问和检查。巡查组人员还在我院执行局通过查看案卷和系统节点、询问承办人、回访案件当事人等方式,全面巡查了申诉信访案件、执行完毕案件、终本案件、超期未结案件以及信息化建设情况。
通过检查,巡查组刘少阳主任表示,红岗法院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实践中,坚持一把手亲自抓执行,工作思路清晰,部署细致到位,措施扎实见效。尤其对红岗法院在提高案件质量、转变执行工作模式组建执行团队、积极开展代表联络、认真整改巡查意见、落实化解信访情况等方面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刘少阳主任提出三点意见:一是“三个压实”,要压实案件,确保结案率达标,要压实责任,分案到人,并分时间段督促结案,要压实力量,切实举全院之力攻坚克难;二是“三个杜绝”,要杜绝有案不立、造假结案、有访不理;三是“三个注重”,注重发挥联动机制的时效性,注重队伍建设和工作模式的转变,注重建设长效机制。
红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文革表示,此次巡查是对第三方评估之后执行工作的再一次检阅,对执行工作的下一步开展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一定要以此次巡查为契机,认真整改执行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大力推动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真正落到实处。虽然我院已经接受了第三方评估验收,但“基本解决执行难”没有终结时,我们不会停下“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脚步,将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始终保持各项指标在第三方评估体系标准范围内运行,坚决避免执行指标反弹,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锲而不舍的坚持、永不退缩的坚守,让“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惠及人民群众,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