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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岗法院召开审理劳动争议纠纷类案件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8-09-26 14:53:14



    9月25日,红岗区人民法院就审理劳动争议纠纷类案件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红岗法院民二庭庭长刘伟同志为大家通报了近年来红岗区劳动争议纠纷类案件的有关情况,并公布了两起典型案例。

    近三年来,红岗法院共受理劳动争议纠纷类案件86件,其中2016年为37件,2017年为14件,2018年截至目前为35件,劳动争议纠纷类案件虽然总体数量不大,但其案件数量呈现先降后升的反弹趋势,值得引起我们的注意。

    刘庭长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劳动争议纠纷类案件主要存在着调撤率低以及劳动报酬、确认劳动关系、工伤待遇等仍然是引发劳动争议案件的主要因素等特点。其主要原因,一是部分用人单位没有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二是部分用人单位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现象普遍存在;三是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劳动者维权意识逐渐增强,其要求参加社会保险以解决个人养老、医疗问题的愿望越来越强烈,由此引发的社会保险争议案时有发生,即当事人的诉求由以往的只涉及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或劳动报酬给付的单一形式,转变为既要求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工伤保险待遇、双倍工资,又要求支付加班工资、奖金等多种诉求的复合式纠纷形式。

    面对劳动争议纠纷类案件的复杂情况,红岗法院采取以下措施积极应对:一、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要积极与用人单位及相关部门协调沟通,使案件得到及时处理。并在必要时对仲裁机构进行业务指导,提高仲裁程序的专业性,降低案件进入诉讼程序的机率。二、加大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送法进企业,密切联系群众,大力宣传《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劳资双方了解诉讼风险,从源头上避免和减少劳动纠纷的发生。三、发挥专业合议庭的作用,构建多元机制化解纠纷。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调对接”工作,拓展劳动争议“诉调对接”的实效与对接面,及时化解劳动争议案件。四、做好法律释明和判后答疑工作。对于经调解无效的案件,裁判文书做到说理认定透彻到位,援引法律法规明确,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充分了解裁决结果的合理合法性。对于已经裁判的案件,力求做好判后答疑工作,引导劳资双方服判息诉。

责任编辑:周丽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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