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上午9点30分,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响,孙某某故意伤害一案在红岗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此案由红岗区人民法院院长、四级高级法官刘文革担任审判长并主审本案,红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鸿亮出庭支持公诉,法院院长、检察长同堂办案。本案在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了全程同步直播。
这是一起因邻里纠纷而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且被害人家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该案在审查起诉阶段,曾经历过两次退补和延期,可见该案疑难复杂。在案件开庭审理前,审判长刘文革认真阅读全部卷宗,研判案情,明确案件争议焦点,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提纲。在做庭前准备工作时,审判长发现,此案因被害人的过错而引起,故被告人心里感觉委屈,不愿意赔偿。为了庭审的顺畅进行,审判长在庭前多次会见被告人及其家属,联合律师共同向其明理释法,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赔偿了损失,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庭审中,审判长刘文革严谨掌控庭审节奏,有序组织控辩双方举证质证,准确归纳案件争议焦点,引导控辩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展开辩论。公诉人任鸿亮准备充分,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进行了有力指控,就定罪和量刑出示了5组共28个证据,对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进行了有针对性的答辩。整个庭审过程层次分明、秩序井然、规范高效。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审理,当庭做出宣判,被告人孙某某当庭表示服判。最后审判长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角度,以邻里应“友善”相处,遇纠纷应有“法治”思维的角度,对被告人和现场旁听人员进行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普法宣传教育。
庭审结束后,合议庭成员、公诉人、律师及旁听人员进行了庭后评议。会上,法检人员就本次庭审的经验进行总结,就相关细节进行探讨,就各自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行了交流。红岗检察院检察长任鸿亮表示,通过参与庭审,使检察长的角色回归到“检察官”上来,带头办理疑难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鼓舞了一线办案队伍士气,增强了一线办案力量,能带动全体干警更好的投入到工作当中。红岗法院院长刘文革表示,这次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同堂办案是对司法责任制的积极落实和体现,是职能的一种回归。今后会投入更多精力,率先垂范,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为全体法官做表率、立标杆,让院、庭长办案成为常态。旁听人员也纷纷对本次庭审做出评价,认为庭审活动庄重、严肃,审判程序合法、公正,合议庭成员尤其是审判长展示了自身的法制素养和较高的驾驭庭审的能力;公诉人尤其是检察长在庭审过程中思维敏捷,讯问得当,辩论精彩,切中要害,整个庭审对于现场的所有人员都是一次很好的学习提高的机会。旁听人员还表示,这是第一次见证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同堂办案,且通过网络进行全程直播,并有近40人旁听庭审,审判案件过程公开、公正、透明。这次庭审活动不但对全体检法干警起到很好的示范引领效应,也对社会公众起到了宣传法律、展示形象、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