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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岗法院召开集中开展法院队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

  发布时间:2018-09-07 14:27:27



    为贯彻落实全省政法队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警示教育大会精神,9月6日下午,我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动员部署我院政法队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红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文革主持会议并讲话,红岗法院党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由红岗法院纪检组长车荣娟传达了《全省法院集中开展队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集中开展法院队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贯彻意见》,并宣读了《红岗区人民法院关于集中开展法院队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贯彻意见》。红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文革针对该方案向各位党组成员征求了意见。

    红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文革强调,集中开展法院队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这项工作非常重要,全体干警一定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深刻吸取双城区法院违纪违法案件教训,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统一到省市委和上级法院的决策和部署上来,要敢于动真碰硬、刀刃向内,要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整治突出问题,为维护红岗法院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和长远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纪律保障、组织保障、作风保障和廉洁保障。

    就如何做好红岗法院队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刘文革院长提出五点要求:一、思想要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开展队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要求部署的重要举措,切实增强队伍专项整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头脑要清醒。要增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党组成员及各庭室负责人要将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牢、抓实。三、自查要深刻。每一位干警都要树牢问题导向,痛下决心,深入对标查摆、找准问题根源,彻底清除不良作风积习的遗毒,进而实现法院队伍战斗力的整体提升。四、落实要到位。要聚焦四个方面突出问题,瞄准整治重点,细化措施,突出实效,要保持高压态势,变“被动等”为“主动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保持法院队伍纯洁性。五、责任要明确。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领导是各自分管领域的第一责任人,要发挥好“关键少数”作用,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加强对干警的日常监督管理,从而全面压实落靠责任,确保队伍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周丽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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