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雷霆行动】酷暑下的“雷霆行动”

  发布时间:2018-06-06 14:58:04








    今年是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收官之年、攻坚之年,根据黑龙江省政法委及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工作部署,6月3日,红岗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活动“雷霆行动”的第三天。这一天是星期日,室外温度高达37度,是大庆市历年来同期最高温度,红岗区执行局、法警队共计13名干警按照行动计划,拉开打击老赖“雷霆行动”的序幕,拟对多名被执行人依法采取相应的措施。

    出发

    早8:30,主管院长李学珍同执行局长孙靖松、执行法官研究行动计划及应急方案。9时许李院长下达行动指令,坐镇指挥中心指挥协调此次行动。

    第一现场

    坐标:大庆市红岗区中心村1-5号楼。此案被执行人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送达财产报告令后拒不报告财产,被依法拘传至法院。

    通过调解,本案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承诺分期还款。后红岗法院干警同被执行人回到家中取款,双方当场交付1万元,剩余款项双方约定本周三履行。

    第二现场

    坐标:大庆市红岗区南四路。此案被执行人为大庆市某建材公司,由于其未能履行劳动仲裁裁决书确定的义务且在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后仍未履行。

    被执行人涉及三起劳动争议类案件,为共计涉案标的为35418元。执行法官决定拘传其法定代表人到法院说明情况,执行队员到达执行现场后,法定代表人表示由于今天是周末会计不在,承诺周一直接去法院履行该案。

    由于本案为涉民生案件,且数额不大,执行干警认为其是有能力履行的,便继续向被执行人说明拒绝履行的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尤其是在如果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肯能对其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影响。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当天下午,被执行人向法院交纳了全部执行款,该三件执行案件均执行完毕。

    第三现场

    坐标:大庆市红岗区八百垧社区附近。该案被执行人为孙某某,工作地点不固定,流动性较大。该案系三年来未能实际执结的老案件,申请人李某申请执行孙某某健康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四千二百余元,在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并多次通知其到法院说明情况,被执行人孙某某拒绝履行,并且叫嚣有钱也不履行。执行干警多次到其住所和可能出现的地点寻找均未找到。

    活动当天执行干警到达执行现场后,经询问确认被执行人身份,向其表明身份后,被执行人欲关闭车门并打火启动车辆,执行干警三次警告后,其仍拒绝配合并使用暴力(手中持有刀具)抗拒执行,司法警察强行拔下车辆钥匙,将其拉下车并使用戒具控制了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孙某某被强制拘传至法院。

    现本案被执行人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暴力抗拒司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决定对其拘留十五日。

    战   果

    红岗6月3日拘传3人,抓获被执行人2人,其中拘留1人,和解1件,完毕3件,到位11万元。

    春夏秋冬、清晨夜晚、晴天雨天,执行干警一直在路上。红岗区法院通过开展“雷霆行动”,清理一批积案难案、提升案件执行质效。通过加大拒执打击力度、加大失信惩戒力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周丽堃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