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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失信被拉黑 迫于压力来还款

发布时间:2018-05-18 16:12:26


    “你好,请问是红岗法院执行局吗?我是郭某申请执行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被执行人吕某,我现在要买机票去泰国,系统提示我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能买机票,现在我愿意履行义务,请你们尽快把我从黑名单中撤下来……”。

    原来在2014年9月4日下午,被执行人吕某驾驶捷达车与申请人郭某驾驶的车在萨大路与南八路灯岗处相撞。经交警队认定,被执行人吕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郭某花去医疗费295.44元,车辆修理费59320元及其他车辆损失费650元,共计60265.44元,双方协商未果,原告诉至法院,要求吕某赔偿各项损失60265.44元。经法院判决,吕品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郭某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我院受理后,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后,被执行人不主动申报财产,也不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办案法官多次联系吕某,吕某多次推延到法院接受询问。鉴于吕某的这种行为,办案法官依法将被执行人吕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吕某乘坐飞机及高铁列车等高消费行为。

    今年5月,被执行人吕某主动打电话给承办法官,愿意主动履行义务。经了解,吕某近期将举办婚礼,并定于本月与其妻子去泰国旅行度蜜月,由于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法购买机票,吕某迫于压力才主动履行了全部赔偿款。吕某履行义务后,承办法官依法将吕某从失信被执行人系统中屏蔽,吕某才购买到机票。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市中级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庄严承诺和工作部署,我院加大了反规避抗拒执行惩戒失信整治行动力度。对被执行人不如实申报财产、转移隐匿财产、不积极履行法律义务甚至暴力抗拒执行等行为,及时、依法进行整治,最大限度压缩失信“老赖”逃债空间,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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