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马兴、李保林两名同志申报天平奖章的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18-05-17 15:22:59
按照最高法院要求,根据省法院《关于颁发荣誉天平奖章的实施办法》(黑高法〔2013〕79号)的规定,截止到2018年5月31日,我院共有马兴、李保林两人符合天平奖章申报条件。
经审查,该二人均为法院工作满30年的在编人员,为法院工作作出了一定贡献,且无违法违纪问题,现为其申报天平奖章。
特此公示。
公示期:2018年5月17日到2018年5月25日。
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7日
〖关闭窗口〗